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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455858492/2017-00007 分類: 財政預決算
發布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成文日期: 2017-02-24
名稱: 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
文號: 發布日期: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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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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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科目)
八、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組織和協調有關方麵的研究力量,就全省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以及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谘詢和政策建議。
(二)組織協調有關方麵的力量,起草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稿。
(三)組織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開展對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的谘詢和跟蹤反饋,組織重大決策谘詢研究課題的招標管理工作。
(四)加強對全省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點的研究工作。
(五)收集、分析與我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關的省際、港澳台和國外有關的信息資料。
(六)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部門預算隻是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本部。下屬單位廣東經濟雜誌社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實行企業會計製度,沒有財政撥款,按照財政政策和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不納入部門預算單位範圍。

第二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於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收支預算總計2,264.78萬元。與2016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80.55萬元,增長3.69%。主要原因:其他資金安排102.5萬元,同比2016年增加102.5萬元。
二、關於2017年收入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收入合計2,264.7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62.28萬元,占總收入的95.48%;其他收入102.5萬元,占總收入的4.52%。
三、關於2017年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支出2,264.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78萬元,占總支出的70.16%;項目支出676萬元,占總支出的29.84%。
四、關於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62.28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1.95萬元,降低1.01%。主要原因:項目經費減少117萬元。
五、關於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62.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28萬元、項目支出57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科學技術支出(類)1977.55萬元,其中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款)1401.55萬元、社會科學研究(款)576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84.73萬元,其中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84.73萬元。
六、關於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86.2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439.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4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關於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財政撥款項目支出576萬元,其中決策谘詢450萬元、課題研究47.15萬元、《廣東》年刊56.05萬元、《廣東發展藍皮書》22.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117萬元。
八、關於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行政經費1256.6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205.63萬元,降低14.07%。主要原因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壓縮行政經費支出。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59萬元,主要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減少。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5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相同。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相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7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49.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後,公務車輛由15輛減少為3輛,相應減少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7.2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9.75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廣東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按標準安排公務活動,嚴格控製接待批次和陪同人數,切實做到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九、關於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預算中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關於2017年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7年基本支出預算數1588.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586.28萬元、其他資金2.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中工資和福利支出780.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6.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59.68萬元、其他資本性等支出2萬元。
十一、關於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數67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576萬元、其他資金100萬元。具體項目支出是:決策谘詢專項費450萬元、課題研究專項費147.15萬元、《廣東發展藍皮書》專項經費22.8萬元、《廣東》年刊專項經費56.05萬元。
十二、關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7年預算中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與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48.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104.83萬元,降低41.34%。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壓縮行政經費支出。
十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5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5萬元。
十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部門2016年末資產總額2324.94萬元,其中公務車輛3輛,賬麵原值78.73萬元;大型設備一體機2台,賬麵原值49.54萬元;其他資產2196.67萬元。
十六、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是組織協調有關方麵的力量,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廣東經濟社會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等重點課題研究。二是完成10-18個重大決策谘詢課題立項、公開招標或委托研究工作。三是組織召開省長與專家座談會,並形成會議綜述材料和專家發言精要,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服務。四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文件起草,領導講話稿等40-50份,《研究報告》40-50篇,《領導參閱》130-150篇。五是組織決策谘詢委員專家調研、考察、座談會等,形成考察報告及政策建議。六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谘詢論證工作。七是完成決策谘詢研究成果彙編和發展研究等內刊編輯出版工作。八是編輯出版《廣東發展藍皮書》800冊,介紹廣東上一年的經濟、社會等各領域發展情況,對下一年度經濟發展進行預測,為省委、省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九是編輯出版《廣東》年刊3000冊,主要為省委、省政府向國外、省外宣傳介紹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等,增強新型智庫的社會影響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科學技術支出(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機構(項):指本部門(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下同)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項):指本部門組織開展決策谘詢、課題研究、編輯出版《廣東》和《廣東發展藍皮書》等專項工作的項目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社會科學(款)其他社會科學支出(項):指本部門2014年新增離退休人員增發補貼支出。
4.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社會科學支出(項):指本部門組織開展粵港澳科技合作與服務研究專項工作的項目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本部門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及公用經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本部門離退休人員住房改革補貼支出等。
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業行業業務管理(項)是:本部門開展現代漁港體製機製、政策創新及規劃布局研究和“三農”重大問題研究的項目支出。
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涉外發展服務支出(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指本部門開展招商引資相關問題研究的項目支出。
9.金融支出(類)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項):指本部門參與省財政廳國際債務處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招商引資等問題研究的項目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