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截至去年底,廣東近5年平均供地率達71.8%,比國家要求的“近5年平均供地率不低於60%”的標準高出11.8個百分點。
據統計,廣東供地率排名前三的地市依次是東莞(84.1%)、茂名(82.3%)、梅州(78.0%)。盡管從整體上看,廣東近5年平均供地率高於國家標準,但仍有揭陽市本級(榕城區、揭東區)、惠來縣的供地率低於國家標準。
去年,廣東要求全省2015-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下降到37417公頃以內,並將任務分解下達到各地市。截至去年底,全省2015-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為37085公頃,已總體完成任務。但分地市看,仍有揭陽市(差額578公頃)、湛江市(差額137公頃)、雲浮市(差額36公頃)未完成下達任務。
同時,廣東還要求全省2007-2017年上半年批而未供土地麵積下降到5萬公頃以內。截至去年底,全省2007-2017年上半年批而未供土地麵積約為4.66萬公頃,已總體完成任務。但分地市看,仍有揭陽市(差額607公頃)、湛江市(差額28公頃)、佛山市(差額17公頃)未完成下達任務。
在閑置土地處置方麵,廣東去年要求全省閑置土地下降到2716公頃以內。截至去年底,全省閑置土地麵積為1644公頃,已總體完成任務。但分地市看,仍有揭陽市(差額24公頃)未完成下達任務。
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是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主要抓手。自然資源部將根據各省市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完成情況,獎勵或核減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省自然資源廳要求,各地市要進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盤活利用力度,嚴格執行“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落實好土地利用動態巡查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