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廣東省教育廳公布了第一批校園學習類APP白名單(2019年6月1日—20日申報審查),共52個APP被納入。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首批白名單中的校園學習類APP預審材料齊全,初審基本符合管理辦法,公示、複查情況正常,審查結果為通過,進入白名單日期為2019年7月2日。
經廣東省教育廳列入白名單的APP,視同為全省均已備案,各地市、縣(市、區)、學校和機構可以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決定是否使用該產品,不需要市、縣、學校逐級審查。校園學習類APP實行動態監管,名單不定期更新、調整。校園學習類APP在後續運營過程中,應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自2019年9月1日起,凡未在廣東省教育廳審查通過並列入白名單的校園學習類APP,各地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等單位不得要求或推薦給中小學生使用。
該負責人提醒,家長是中小學生的監護人、監督孩子使用電子產品(手機APP等)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肩負起監護、管理責任,加強對孩子使用學習類APP等電子產品的引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