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住建廳近期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的通知,從8月1日起,政府指導價範圍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備案管理取消;垃圾和餘泥渣土清運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裝修保證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價管理事項。
通知指出,取消政府指導價範圍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備案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具體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服務實際情況,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與業主協商確定,不再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通知明確,垃圾和餘泥渣土清運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業主對其物業進行室內裝修的,其垃圾和餘泥渣土清運費用由實行政府定價調整為市場調節價管理。業主可依法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第三方或自行處理裝修中產生的垃圾和餘泥渣土。
通知還指出,裝修保證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價管理事項。裝修保證金不屬於價格管理範疇,不得按政府定價事項進行管理,具體由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按有關保證金的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規範小區出入證工本費。實行小區出入證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業主免費配置一定數量的出入證(含IC卡等),具體免費數量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確定。業主申請多配置或因遺失、損壞需要重新辦證的,物業服務企業可按製作成本收取工本費,價格主管部門不再核定出入證製作工本費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