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東高職院校首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16日,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了2017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和錄取工作要求,其中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為文科150分、理科145分。
安排招生計劃7萬多名
今年,我省首次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文化素質”依據的改革。今後高職院校的分類考試招生將成為招生錄取的主渠道。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充分挖潛高職院校辦學潛力,盡量滿足更多考生想上大學的意願,初步共安排招生計劃7萬多名,其中文科類約3.34萬名,理科類約3.69萬名。
今年1月,全省16.8萬人報名參加學考。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實際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提高填報誌願的成功率和滿意度。
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被高職院校錄取後,仍可以參加今年的普通高考並參加本科高校錄取,但不能參加普通高考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證書等)。
考生可以填報10個誌願
有關負責人解釋,錄取不分批次,誌願數增多。參加錄取的高職院校不再分A、B兩批錄取,統一安排在一個批次進行錄取,考生填報院校誌願數,原來普通高考為每批3個誌願,本次增加到10個誌願,每個院校誌願下設6個專業誌願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信息點,考生自願選擇填報。
同時,按照誌願優先和分數優先相結合的投檔原則,分兩次錄取。其中第一次錄取分兩次投檔:第一次投檔實行誌願優先,按考生第一誌願,以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總分相同則按考生投檔排位從高到低投檔,由高職院校擇優錄取;第二次投檔實行“分數優先”的平行誌願,第一次投檔完成錄取後,按考生投檔分數和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第二至第十院校誌願,依據高職院校剩餘招生執行計劃數,按1∶1比例投檔,由高職院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