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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擬表彰40名優秀河長湖長

時間 : 2021-07-15 09:45:11 來源 : 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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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據佛山市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消息,為激勵先進,鼓舞士氣,推動佛山市河長製湖長製工作“有名”“有實”“有為”,經省委、省政府批準,佛山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河長湖長評選表彰工作。據了解,本次表彰將設先進集體20個,先進工作者40名,優秀河長湖長40名。

  日前,佛山市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做好佛山市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河長湖長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為激勵先進佛山擬開展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河長湖長評選表彰工作。將在市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鎮(街)級河長辦及成員單位,各鎮(街)黨委、政府,各村(居)黨組織、委員會,以及獲得河長製湖長製年度考核優秀的區、鎮(街)的相關部門中評選出20個先進集體;在市及各區、鎮(街)、村(居)從事河長製湖長製、河湖管理及其相關工作的處級(含)以下在職幹部職工中評選40名先進工作者;在各區、鎮(街)、村(居)三級河長湖長中評選40名優秀河長湖長。

  《通知》指出,參評“先進集體”的單位,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勤政務實,具有較強的凝聚力、戰鬥力及創造力,群眾滿意度高;落實“一河(湖)一策”,在保障河湖水生態安全,整治群眾身邊突出水環境問題,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等工作中業績突出;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以來,無重大河湖水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事故。

  參評“先進工作者”的個人,要熱愛河長製湖長製工作,主動為河湖治理保護獻計獻策,積極投身河湖治理與保護,紮實工作、勇於創新、成績顯著。所負責的工作未被上級通報批評。

  參評“優秀河長湖長”的個人需擔任河長湖長1年(含)以上。並能按規定要求巡查河湖履職,推進河湖治理管護工作有力,發現處置問題及時準確徹底;同時,責任河湖管護成效顯著,水質達標或改善明顯,群眾滿意度高,社會評價好,在河長湖長年度述職評議中被評為優秀。

  據悉,評選將經過推薦申報、初審、複審、公示報審幾個環節,最終,表彰名單經市委、市政府批準並向社會公布。

  佛山市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佛山自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以來,各級河長湖長、河長辦、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以及從事河長製湖長製工作人員,采取一係列積極有效的措施,紮實推進水汙染防治和水生態修複等各項工作任務,一大批侵害河湖老大難問題得到整治,河湖行蓄洪能力大大提升,自然岸線逐步恢複,河湖水質穩步向好,河湖麵貌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認同感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