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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04〕5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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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廣東省援藏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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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
關於加強廣東省援藏援疆交流合作工作的總體方案
(省發展改革委 二○○四年六月二日)一、目的要求
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張德江同誌關於加強我省援藏援疆工作 的批示精神,在援藏援疆工作原有的幹部支援及項目、資金、智力支援的基礎上, 充分發揮我省在資金、管理和技術方麵的優勢,與西藏林芝、新疆哈密地區的資 源互補優勢,以“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為目的,進一步運用市場機製,吸引企 業參與投資、經營,通過政府推動和市場導向相結合,促進我省和西藏、新疆地 區的交流與合作融入市場化,開創援藏援疆工作的新局麵。
二、合作方式
(一)加強經貿交流合作。加強雙方經貿信息的交流,采取各種經貿交流形 式,如舉辦大型綜合經貿洽談會、專業性(企業)小分隊互訪推介交流會、節慶 日的專題商洽會以及投資環境推介會等,為雙方企業、投資者牽線搭橋。每年可 分別安排1次援藏援疆的經貿洽談活動。2005年,西藏林芝機場建成後,將 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雙方的經貿合作。
(二)加強人才培訓合作。我省要把人才培訓方麵的合作作為重點,由援藏 援疆幹部分別組織當地企業家、政府工作人員到我省珠三角等經濟較發達的地區 參觀學習或駐點調研。每年可組織1-2批企業家、政府工作人員到我省參觀考 察,及舉辦1-2期培訓班。
(三)關於援藏援疆資金。一是對國家下達我省的援藏援疆資金任務,原則 上仍按照原來主要用於援建項目建設的規定執行;二是針對西藏林芝、新疆哈密 地區基礎設施的現狀,為有利於吸引投資企業落戶兩地投資,改善兩地區投資環 境,進行相關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三是針對人才培訓的需求日益增加,應在加強 製定培訓規劃的基礎上,預留培訓經費統籌安排使用。原則上,我省每年在西藏 林芝、新疆哈密地區的援助資金各安排1000萬元。
三、重點合作領域
(一)與西藏林芝地區的重點合作領域:1.人才培訓;2.旅遊、藏藥、 農牧產品、水電等當地優勢資源開發。
(二)與新疆哈密地區的重點合作領域:1.商貿、組裝加工業、物流業等 行業;2.礦產、農牧產品、旅遊等當地優勢資源開發;3.人才培訓。
四、組織落實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經貿委等 有關部門研究製定總體方案,由省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代表省政府組織實施。 省經貿委負責經貿交流合作;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人員短期培訓、參觀 學習、駐點調研等人才培訓合作;省旅遊局負責旅遊業合作;省衛生廳、省食品 藥品監管局負責藏藥開發合作;省經貿委、省農業廳負責農牧產品開發合作;省 林業局負責林業資源開發合作。各有關部門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商省援 藏、援疆工作隊製定具體的交流合作實施方案。
五、2004年經貿交流工作安排
根據省援疆工作隊的意見,今年將在哈密地區舉辦第一屆兩地綜合性經貿交 流會。具體時間和方案由省經貿委商省援疆工作隊擬定,報省援藏援疆工作領導 小組審定。屆時由省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代表省政府與哈密地區行署簽訂兩地 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同時組織我省有關企業實地考察,力爭簽訂一些合作項目。
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由省經貿委商省援疆工作隊提出工作方案及經費預算, 由省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省財政廳審核後按規定程序報批, 在開拓廣貨市場專項資金中安排。此項經費由省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 包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