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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bo 11选5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6939748/2001-00115 分類: 綜合政務、通知
發布機構: yabo 11选5 成文日期: 2001-11-13
名稱: 轉發省建設廳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工作意見的通知
文號: 粵府辦〔2001〕103號 發布日期: 20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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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建設廳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工作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1-11-13  瀏覽次數:-
粵府辦〔2001〕1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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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建設廳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
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工作意見的通知

省府直屬各單位、省有關新聞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省建設廳《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 布審核把關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   近一段時間,個別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未經批準,擅自接受新聞媒體采訪,錯 誤或片麵公布一些事項,誤導公眾,也造成省政府工作被動,影響了社會穩定。 一些新聞媒體搶發新聞,刊登失實、失準報道。最近,有關領導對我省個別失實 報道提出了嚴肅的批評。為此,省政府要求:   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粵府辦〔1996〕19號、粵府辦〔1999〕44 號和粵府辦〔2001〕3號文的要求,加強對重要政務新聞發布的審核把關。 要建立規範的政務新聞發布製度,及時準確地宣傳省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 重要決策,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為我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鼓勁、 造勢。   二、各單位對於省政府正在研究、醞釀的重大政策及有關事項,未經批準和 授權,不得向外透露或公布,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單位采訪;確需對外公布或需要 新聞單位配合宣傳的,按程序報經省政府主管領導批準後,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 或指定有關部門組織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或指定人員接受采訪或向新聞單位 發放新聞通稿。   三、省各新聞單位自行采寫的、涉及省政府重要政務的新聞,特別是社會公 眾比較關注和敏感的事項,在刊發前需征詢省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確保真實性, 不得搶發新聞。                        yabo 11选5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工作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10月10日羊城晚報刊發了《廣東醞釀城市大合並》的失實報道,在社會 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幹擾了省的工作部署,導致了工作被動,教訓 十分深刻。這一事件的發生,說明了我廳工作人員的政治意識、大局觀念不夠強, 也說明了我們對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為進一步總結經驗教訓,堵塞漏洞,我廳在加強對全廳幹部的學習教育,提 高認識的基礎上,製定了《關於加強紀律教育,做好重要政務新聞發布審核把關 工作的意見》:   一、廳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切實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 戒,加強紀律觀念和保密觀念。   二、凡新聞單位提出采訪或約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經主管業務的廳 領導同意後,按審定的內容和範圍指定人員接受采訪。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自 行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三、新聞媒體采訪後的新聞稿件,在發表前須經廳分管領導審核。   四、廳各處室需要向新聞媒體發送本廳有關業務指導文件、情況通報或統計 數字,由廳分管領導審核後,交辦公室統一提供。   五、本廳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所發的新聞通稿,須經廳分管領導審定。   六、本廳各處室和個人未經批準或授權,不得將省委、省政府及廳內正在研 究、尚未正式公開的內部事項,以及文件、會議內容向外透露或公布。   七、研究建立規範的新聞發布製度,引導媒體大力宣傳我省城鄉建設的法規 和建設成就,監督、推進建設部門依法行政。   以上意見妥否,請指示。                          廣東省建設廳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