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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yabo 11选5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6939748/2002-00091 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通知
發布機構: yabo 11选5 成文日期: 2002-08-13
名稱: 轉發省農業廳、糾風辦關於全麵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意見的通知
文號: 粵府辦〔2002〕64號 發布日期: 20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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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農業廳、糾風辦關於全麵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2-08-13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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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02〕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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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農業廳、糾風辦關於全麵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農業廳、糾風辦《關於全麵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的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yabo 11选5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三日


關於全麵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2002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對我省全麵貫徹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提出如下意見:

  一、村級集體訂閱報刊費用的限額為:村集體年經濟純收入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一年內訂閱報刊的費用不得突破1500元,其中集體年經濟純收入在3萬元以下的村,訂閱報刊的費用不得突破1000元;村集體年經濟純收入在10萬元至20萬元(含20萬元)的,一年內訂閱報刊的費用不得突破2500元;村集體年經濟純收入超過20萬元的, 一年內在訂閱報刊費用2500元的基礎上,可按自願、實用的原則訂閱報刊,但所增加的訂閱費用不得超過村集體年經濟純收入的0.5%。

  二、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製度後,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確保《人民日報》、《求是》雜誌以及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的訂閱。對其他報刊、雜誌,各地及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向農村下達征訂任務,搞層層攤派,不得將報刊征訂作為工作考核內容。凡違反規定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和各有關部門執行。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