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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1〕22號 |
關於成立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 仲裁委員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5號)及機構整合變動情況,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同時撤銷原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原廣東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歐真誌(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副主任:羅冀京(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楊紅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林錫明(省總工會副主席) 羅佛光(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會長) 委 員:鄭錦填(省委政法委副巡視員) 文傳道(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邱東強(省科技廳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肖燕池(省監察廳效能監察室主任) 梁 震(省司法廳副廳長) 吳仰和(省財政廳副巡視員) 李運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 鄭建榮(省外經貿廳副廳長) 楊偉時(省文化廳副巡視員) 吳少林(省衛生廳副巡視員) 戚國強(省國資委副主任) 王光輝(省法製辦副主任) 馬占勝(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陳佩霞(省法院副巡視員) 嚴璋玉(省工商聯副主席) 丘瑞清(省婦聯副主席) 林景青(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調解仲裁管理處處長、 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院長) 於春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處長)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由該廳調解仲裁管理處承擔委員會及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林景青同誌兼任。委員會成員如需調整,由成員所在單位與委員會辦公室協商後,報委員會主任批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文,並報省府辦公廳和省編辦備案。
yabo 11选5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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