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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2〕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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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廣東省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文化廳反映。
yabo 11选5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廣東省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目 錄 一、發展現狀與發展環境 (一)發展現狀 1.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日趨完善 2.文藝精品生產能力顯著提高 3.文化市場發展規範有序 4.文化交流合作深入開展 5.文化遺產保護成果豐碩 6.文化體製改革取得新突破 (二)發展環境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發展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 (二)發展和繁榮文藝事業 (三)加強文化市場管理 (四)保護和開發利用文化遺產資源 (五)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合作 (六)深化文化體製機製改革 (七)優化文化事業發展區域布局 四、重點扶持的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設施建設項目 (一)重點扶持的文化工程 1.基礎文化設施全覆蓋工程 2.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3.文化精品工程 4.嶺南文化遺產保護工程 5.珠三角公共文化一體化工程 6.異地務工人員文化服務工程 7.文化上網工程 8.文化“走出去”工程 9.版權興業工程 10.文化人才培育和聚焦工程 (二)重大文化設施建設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完善投入機製 (三)健全和落實文化經濟政策 (四)優化文化人才體係 (五)推進文化法製建設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製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家和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十二五”文化發展規劃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文化強省的戰略決策和部署,按照《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總體要求,特製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與發展環境 (一)發展現狀。 “十一五”時期,我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文化事業發展,紮實開展文化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 1.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日趨完善。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五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基本形成,群眾文化生活日益豐富。相繼開放省博物館新館、廣州大劇院、深圳圖書館(音樂廳)、東莞玉蘭大劇院等一大批標誌性文化設施。扶持東西兩翼地區文化設施建設項目345個。目前,全省有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133個,國有博物館153個,文化館(群藝館)145個,文化站1594個。城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全省建成5000多個文化廣場、16139個農村和城市社區文化室。公共文化流動服務進一步向基層拓展和延伸;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本完成:“農家書屋”蓬勃興起;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基本實現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的目標;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無線覆蓋網建設完成了第一期建設任務,全省城市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達99%,70%以上的農村人口能通過無線方式接收到2至3套廣播電視節目。全省定期舉辦百歌頌中華合唱大賽、廣東省群眾藝術花會等大型群眾文化活動,豐富了基層群眾文化生活。 2.文藝精品生產能力顯著提高。“十一五”時期,我省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共獲重大藝術獎項200多項。舞劇《風雨紅棉》、音樂劇《星》、雜技劇《西遊記》、芭蕾舞劇《風雪夜歸人》等作品先後獲國家專業舞台藝術政府最高獎——文華大獎。話劇《十三行商人》、潮劇《東吳郡主》等作品入選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30強。6部美術作品入選國家重大曆史題材美術創作工程。12個藝術科研選題獲得國家級立項。在連續兩屆的群星獎評選中,我省獲獎數量分別列第2位和第1位,共獲得65個“群星獎”。《潛伏》等電視劇獲得“飛天獎”等多個獎項,《馬文的戰爭》、《喜羊羊與灰太狼》等30多部廣播影視作品獲“五個一工程”獎或其他國家級重要獎項。粵版出版物獲得省級以上各類獎項共854個。 3.文化市場發展規範有序。文化市場體係不斷完善,管理體製機製創新發展。逐步下放了一批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權限。綜合執法體製改革成效明顯,建立健全了省、市、縣(市、區)三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積極開展“掃黃打非”和專項整治活動,收繳非法出版物超過2.83億件、侵權盜版出版物超過2.49億件,行政處罰案件超過2.5萬起,文化市場環境明顯優化,文化市場主體守法經營意識不斷增強。 4.文化交流合作深入開展。我省已與12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文化聯係。對外文化交流批次和人數繼續居全國首位。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為對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基地;2009年,廣東、香港、澳門三地簽訂了《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規劃(2009-2013年)》。每年舉辦粵港澳文化合作會議,設立了16個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範點,舉辦了兩屆“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開通了“粵港澳文化資訊網”。積極開展“文化入島”工作,成功舉辦了“台灣。廣東周”係列文化活動。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廣播影視外宣頻道和欄目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總額位居全國第一,對外文化貿易持續增長,初步形成較完備的文化出口體係。 5.文化遺產保護成果豐碩。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和新發現文物數量均居全國前列。出台《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開平碉樓與村落”成為廣東省首個世界文化遺產,“南海Ⅰ號”整體打撈工作順利完成並開展試掘工作,正式啟動“南澳Ⅰ號”搶救性發掘。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行業博物館和民辦博物館數量不斷增多。完成全省首次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初步建立起國家、省、市、縣四級名錄體係,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扶持機製,在全國率先完成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的建設。梅州市被文化部認定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由粵港澳聯合申報的粵劇被聯合國批準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6、文化體製改革取得新突破。各市、縣(市、區)歸並成立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或文體旅遊局,省成立了文物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初步形成了“大文化”的行政管理格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係。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不斷深化,完成了第四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製和國有文藝院團體製改革紮實推進,完成了省演出公司、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省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廣州和深圳出版發行集團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以及廣東歌舞劇院、南方歌舞團、廣東話劇院等國有文藝院團的轉企改製,並積極推進有關文化單位股改上市。 (二)發展環境。 黨的十七大確立了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戰略布局,發出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文化建設新高潮的號召。廣東省委十屆七次全會對加快建設文化強省進行了全麵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我省文化建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和廣闊前景。各地對文化事業投入持續增加,文化設施建設日趨完善,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大幅提升,人民群眾文化生活不斷豐富,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高,文化建設呈現出繁榮發展的新局麵。但是,我省文化事業發展還麵臨著許多困難和挑戰,存在文化發展步伐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文藝創作生產水平與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適應,文化體製機製與文化創新的要求不相適應,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等問題。今後五年,是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文化強省建設和提升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階段。麵對國際國內文化競爭日益激烈的新態勢和文化與經濟加速融合發展的新趨勢,必須進一步認識文化建設在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養、促進社會和諧、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麵推進廣東文化建設,實現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強省的新跨越。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提高全民文化素質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為核心,全麵推進文化建設各項工作,為廣東努力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提供強大的文化支撐,為建設文化強省作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目標。 在“十二五”期間,建立和完善結構合理、發展平衡、網絡健全、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實現全省基礎文化設施全覆蓋,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文藝創作生產機製,廣泛開展文化科研和應用藝術科技,打造引領時代潮流的文藝作品生產基地,推出一批藝術精品力作、優秀廣播影視節目和出版物;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建立和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係,實現文化市場規範有序發展;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實現與經濟社會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加大文化交流合作力度,構建文化交流合作網絡平台和現代廣播影視國際傳播體係,不斷提升廣東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加強廣播影視新媒體建設,完善突發事件宣傳報道快速反應係統,提高輿論引導能力;繼續深化文化體製改革,建立和完善與文化發展相適應的體製機製,不斷增強文化的生產力、凝聚力、創新力。力爭在“十二五”時期,為廣東建設成為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區域文化中心、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排頭兵、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的主力省、中國文化“走出去”的生力軍及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的示範區奠定堅實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 實施基礎文化設施全覆蓋工程,進一步完善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五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2012年完成全省地級以上市和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以及“農家書屋”建設達標任務。2013年完成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文化室建設並於2015年全部達標。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要建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或民俗博物館、傳習所),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要建設圖書館、博物館和固定電影放映點。每個縣至少有1座多功能廳數字電影院,每個鄉鎮至少有1套數字放映機,每個行政村都建有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務網點、“農家書屋”以及報刊閱讀欄;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通廣播電視,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達99%以上,全麵實現一村一月放映一場公益電影。整合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等部門資源,共同建設鄉鎮綜合文化站和鄉村(社區)文化室。鼓勵各類型的企業和工業園區結合實際建設文化設施。引導社會力量捐助建設或自建麵向公眾開放、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加強對城鎮、住宅小區、大型建築等設立公共文化服務場所的指導和監管。 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繼續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和社區綜合文化站(室)、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和“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項目建設。實施公共文化進村入戶、外來工文化服務、珠江三角洲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等一批新的文化惠民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覆蓋全省的數字文化服務網絡。采取政府采購、文化事業單位實施、社會參與的運作模式,大力開展送文化下基層,進學校、社區、廠礦園區和企業等,多渠道向基層配送文化資源。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文化共建共享,構建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 增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加大對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等特定區域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公共文化服務。到2015年,每年參加3次以上文化活動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50%以上,努力實現全省人均擁有1.2冊以上公共藏書、每月觀看1場以上電影、每季度觀賞1場以上文藝演出、每半年參與1次以上群眾文化活動和參觀1次以上文化展覽的目標。 加強公共文化資源建設。各級公共文化單位要為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采取政府購買、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委托生產等形式,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生產質優價廉的公共文化產品。實施文化“數字化”出版工程。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製,合理配置城鄉文化資源,鼓勵城市對農村進行文化幫扶,加強流動圖書館、流動博物館、流動演出網的建設,促進城市優質文化資源向基層和農村流動。各級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所)要加強藏書、藏品建設,注重對地方文獻、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創作的藝術精品的收藏,形成品種豐富、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的文化資源體係。 提高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效率。各級財政要安排足額經費投入,確保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免費開放,逐步推動紀念館、美術館等免費開放。采取政府補貼的方式,推動音樂廳、劇院、電影院等國有經營性文化場館在確保服務質量和水平的同時,以低票價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創新管理模式和運行機製,引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性文化場館的管理,吸納有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基層群眾參與管理。推動大型公共文化場館的後勤服務逐步社會化,推進經營性公共文化場館實行連鎖經營和聯盟合作。健全公共文化機構設置,落實公共文化事業單位尤其是基層文化館(站)的人員編製和經費。實行公共文化服務職業資格管理製度,建立人員準入機製,提高公共文化事業單位業務人員比例。鼓勵和支持成立民間文化社會團體。大力發展公共文化服務的輔助隊伍,組建和壯大廣東省文化誌願者隊伍。 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活動,使人民群眾參加文化活動的參與率逐年提高。實施國民藝術教育普及工程,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鄉鎮、城市社區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讀書、攝影、書畫、合唱、舞蹈等文化活動,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免費的文藝演出、藝術講座和文藝創作輔導等。依托傳統節日、重大慶典、特色文化資源和優勢文化項目,打造公共文化活動品牌,繼續辦好南國書香節、大學生電影節、廣東省群眾藝術花會、禪宗六祖文化節、廣東道教文化節等文化品牌活動;新舉辦嶺南民俗文化節、廣東社區文化節、南粵幸福節、農民讀書節等活動。 (二)發展和繁榮文藝事業。 實施文藝精品戰略,推進原創性文藝作品創作生產。建立完善文藝精品工程立項、招標、簽約和專業藝術年度評選、創作骨幹津貼製度。用好繁榮文藝創作專項資金,在“十二五”時期重點打造一批在全國有較大影響、廣受觀眾歡迎的文藝精品佳作。扶持培育知名文藝團體和有代表性、示範性、保護性的文藝門類。繼承和發展粵劇、潮劇、廣東漢劇、雷劇、采茶戲、山歌劇等劇種,加強正字戲、西秦戲、白字戲、花朝戲等稀有劇種的傳承與保護。振興和發展嶺南畫派,加大對嶺南畫派的宣傳和研究力度。進一步抓好基層藝術創作和新劇目創作,鼓勵有關文藝團體圍繞廣東曆史文化和嶺南地域特色、改革開放偉大成就等題材進行創作,使我省參評“五個一工程”、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文華獎等全國性文藝類大獎獲獎作品數量居於全國前列。采取政府定製采購、項目招標、成果引入等形式,扶持重點國有文藝院團和影視製作機構,積極發展民營文藝團體和影視公司。設立南粵出版獎,鼓勵名家大師和文藝工作者的藝術創作。加快建設南方廣播影視創意基地等文藝創作生產基地。 組織優秀劇目巡演,進一步打造粵港澳青年電影節、南粵文化行、華語傳媒係列大獎、中國音樂金鍾獎、廣東省藝術節、廣東省特色劇種展演、新年音樂會、粵劇新年盛會等文化品牌。加大文藝作品宣傳推廣力度,促進文藝與大眾主流媒體的結合,加強對優秀藝術作品、文藝品牌、文藝名家的宣傳展示。培育固定的觀眾群尤其是年輕觀眾群。 開展年度藝術作品評獎活動,推動藝術作品交流、征集、演出、評論、出版等工作。加強藝術培訓和藝術教育,每年開展編導、舞美、美術等方麵的培訓。加大文化科研力度,保持申報文化科技項目在全國的領先地位。各級文化部門要加強與高校合作,構建重大藝術項目和科研合作平台。 提高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能力,加強內容建設,不斷豐富節目形態,培育一批品牌頻道、頻率和欄目。重點打造“廣東衛視”品牌,力爭在省級衛視收視率中名列前茅。 (三)加強文化市場管理。 調整和優化文化市場布局結構,培育和健全各類文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促進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推動城鄉文化市場統籌發展,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係。壯大文化市場主體,推動文化企業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通過政府指導、信息發布、“黑名單”披露等,建立市場經營主體以及文化產品的扶持、獎勵以及退出機製。 鞏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成果,規範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標準,健全案卷評查、績效考評、執法監督等製度,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製。整合文化市場執法力量,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區域協作機製。進一步改善各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執法條件,加強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平台和電子政務建設。深入開展“掃黃打非”,打擊侵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切實維護確保文化發展和文化安全的市場秩序。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水平。加強基層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對鄉鎮和農村文化市場的監管力度,切實規範基層文化市場秩序。 (四)保護和開發利用文化遺產資源。 加強對重點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古籍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到2015年,爭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達到13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達到500處、中國曆史文化名鎮達到15個、文化名村達到20個、文化街區達到5處,並啟動廣東省首批曆史文化街區評選。組建廣東文物保護科技中心和廣東省水下遺產保護中心。做好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加強以廣府古民居、客家古民居、潮汕古民居、開平碉樓僑鄉民居為突出代表的廣東古村落保護。加強革命史跡、名人遺跡、考古遺址、宗教文物、工業遺產、華僑文物和涉台文物的保護、利用。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評選100處文物普查新發現。做好“南海Ⅰ號”、“南澳Ⅰ號”等沉船發掘及出水文物保護與利用,開展南海重點水域水下文物普查。推進大遺址保護工作,評審公布我省大遺址名錄,推動有條件的遺址納入國家150處大遺址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加強城鄉“三舊”改造和“綠道”建設中的文化遺產保護。加快文化遺產數據庫管理係統建設,建成全省文博數字資源共享平台。合理利用文化遺產資源,挖掘文化遺產中的紅色旅遊資源,繼續開展文化旅遊示範點評選,打造文化旅遊品牌。加強博物館建設,不斷提升國有博物館和國有文博單位的服務水平,繼續完善和擴展流動博物館網絡,鼓勵和推動民營博物館建設。加強可移動文物的修複保護,改善國有博物館館藏珍貴文物的保存環境。加大文物保護執法力度,健全文博單位安全責任製和文物突發事件應急機製,完善打擊文物犯罪協作機製。 製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總體規劃。健全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建設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館),地級以上市要設立綜合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有條件的縣(市、區)可設立專題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或傳習所。逐步建立省、市、縣(市、區)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命名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和扶持。加大對我省民間絕技、絕藝、絕活的搶救保護力度。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打造若幹個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納入學校相關課程或教學內容。搶救廣東珍貴古籍文獻,省財政設立古籍保護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嶺南古籍保護和數字化建設,啟動流失海外廣東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廣泛開展宣傳展示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鼓勵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檔案館、高校等機構以及文藝表演團體,開展文化遺產的研究、宣傳活動。 (五)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合作。 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設立對外文化交流資金,用於統籌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加強與我國駐外使領館及海外文化中心的合作,積極組織參加外國主流社會或專業領域有影響力的文化活動。拓展海外展演市場,通過互辦文藝展演、專業培訓、技術合作、文物展覽等形式,逐步拓寬我省文化進出口渠道。構建人文交流機製,把政府交流與民間交流相結合,發揮非公有製文化企業、文化非營利機構在對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僑胞積極開展中外人文交流。打造一批專業的國際性文化藝術品牌,利用傳統節慶、建交紀念等重要時機,在海外定期舉辦廣東文化周等活動。加強與東盟各國文化交流與合作。繼續開展廣東電視周、世界主流媒體看廣東、華裔精英南粵文化行、南粵文化海外行等活動。加強僑務外宣工作,推進廣東形象圖片進中餐館、進華文學校、進華人超市、進華人社區“四進”活動,支持辦好僑刊鄉訊。加強國際友好城市間的文化交流,有選擇地建立廣東展覽館(室)。實施“外宣精品”工程,推動我省對外宣傳品製作市場化。 不斷完善粵港澳文化合作機製。抓好對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基地建設,落實《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規劃(2009-2013年)》及《粵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範點工作協議書》各項內容,深化交流合作,辦好“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粵港澳音樂夏令營、粵港澳演藝人才經營培訓班、粵劇傳承與保護等文化活動。支持各類文化協會發展港澳會員。鼓勵香港影視機構遷入廣東。密切對台文化交流與合作。 積極鼓勵文化企業產品和服務出口。設立辦理文化出口的“綠色通道”,建立健全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統計製度,重點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業和產業基地,並製訂相關優惠扶持政策。抓好影視音像、網遊動漫、出版物、文藝演出等國際營銷網絡建設,拓展與國際演藝、展覽、電子出版中介機構合作,鼓勵和支持各類內容生產和服務企業到海外開辦分支、分銷機構和舉辦演出、展覽等活動。探索對在港澳和海外華人聚集地的演出和展覽場館進行戰略投資。加強對外媒體建設,支持我省傳媒集團以獨資、合資或合作方式在境外辦報、辦刊、辦台、辦網,與海外媒體合辦頻道頻率和欄目節目,鼓勵廣電和報刊傳媒集團創辦英文報刊、廣播和電視頻道,重點打造廣東電視台國際頻道,開設《今日廣東》外文版。 (六)深化文化體製機製改革。 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加快推進文化體製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製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積極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政企分開、管辦分離,推進電台、電視台製播分離改革以及一般性國有文藝院團、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製。完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中的土地使用、人員安置、稅收減免等配套政策,實現轉企改製單位的平穩順利過渡。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實行科學有效的用人和分配機製,促進轉製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文化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珠江電影集團有限公司、廣東星海演藝集團、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文化企業。 實施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進一步轉換機製、增強活力、改善服務。落實文化事業單位在人事、財務、業務運營等方麵的自主權。繼續深化內部人事、分配和社會保障製度改革,全麵實行聘用製和崗位責任製,建立績效目標考核。事業撥款由“養人”向保障項目和發展轉變,引入用人競爭機製,激發內在活力。 構建齊抓共管、各方參與的文化發展工作機製。各級文化部門要實行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製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把本部門工作與文化強省建設結合起來,積極支持文化建設。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建立文化事業和文化重大項目社會聽證和谘詢製度。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讚助活動、提供設施等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實施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動麵向社會公開招標。 (七)優化文化事業發展區域布局。 廣州、深圳市要發揮引領和輻射作用,建設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標誌性文化設施和文化服務平台,進一步推動文藝精品創作,努力打造成為帶動全省、輻射全國、影響東南亞的文化自主創新中心、區域文化中心和國際文化名城,當好文化強省建設的排頭兵。 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區要結合加快城鎮化、現代化進程,做大做強文化事業,促進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建成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示範區(項目),推出一批文化名城、名鎮,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文化品牌,繼續保持文化整體發展水平處於全國領先地位。 東西北地區要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重點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使文化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形成與珠江三角洲地區文化建設優勢互補的文化發展新格局。 四、重點扶持的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設施建設項目 (一)重點扶持的文化工程。 1.基礎文化設施全覆蓋工程。加快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形成以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宮、站、室)、文化廣場、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用戶點為骨幹,以社會力量興辦的公共文化設施為補充的基礎文化設施網絡。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未達到國家標準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農村文化室建設,改造升級危舊基層文化設施,2015年前實現全省基層文化設施全覆蓋,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基層文化設施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2.公共文化惠民工程。繼續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共文化流動服務、廣播電視“村村通”、“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等文化服務工程,搭建文化輸送平台,大力開展文化下鄉和進社區等文化服務。采取政府補助、市場運作、低票價的方式,開展文藝作品基層巡演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3.文化精品工程。推進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培育一批優秀的文藝創作骨幹,扶持和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市場叫得響的精品力作,使廣東成為引領時代潮流的文藝精品生產基地。 4.嶺南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加強對重點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古籍的保護、開發和利用。開展嶺南特色曆史文化街區保護,注重建築文化、民俗文化、飲食文化傳承,保留街區的文化符號,合理恢複建築原有的使用功能。加緊推進數字博物館建設。重點抓好“南海Ⅰ號”、“南澳Ⅰ號”和“開平碉樓與村落”的保護利用;推動南越國遺跡、客家圍龍屋、海上絲綢之路廣東段和禪宗六祖文化(廣東省內)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加強對廣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的研究與保護。著力打造若幹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扶持機製。 5.珠三角公共文化一體化工程。加大對珠江三角洲文化資源整合力度,加快推進文化共建共享項目,實現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合作,率先將珠江三角洲地區打造成為全國性的公共文化建設示範區。聯合開展區域性公共文化服務,形成區域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服務一體化的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深化珠江三角洲與港澳的公共文化服務合作,提高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的國際化水平。 6.異地務工人員文化服務工程。盡快把異地務工人員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係。豐富和發展企業文化、廣場文化、社區文化等形式和載體,推動城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優惠向異地務工人員開放。引導企業廠礦設置圖書閱覽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務點,舉辦文化節、讀書日、運動會等文體活動。鼓勵文化單位與企業廠礦合作設置分支機構或服務點,開展延伸服務。在農村和異地務工人員聚集地區開展人文素質教育和人文關懷活動。 7.文化上網工程。推動各類文化資源的數字化建設,打造網絡文化精品。以“廣東文化網”為依托,大力推進網上圖書館、博物館、劇場等覆蓋全省的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建設。城鄉基層圖書館、文化館要普遍開設電子閱覽室,為群眾提供網絡數字化文化服務。加快廣播電視地麵無線覆蓋網絡、直播衛星和移動多媒體廣播係統建設,推進城市有線電視和地麵無線廣播電視數字化。完成珠江三角洲城鎮有線電視和地麵無線電視數字化的整體轉換。 8.文化“走出去”工程。扶持和加強與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文化交流合作,繼續在海外舉辦廣東文化周、南粵文化海外行等品牌活動。重點抓好對港澳台以及周邊國家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基地與合作示範點建設。大力拓展文化企業海外市場,製訂扶持文化出口優惠政策,促進文化貿易。 9.版權興業工程。全麵推進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提高政府機關工作信息化水平,帶動軟件產業健康發展。培育100個“廣東省版權興業示範基地”,資助100個最具價值版權產品。重點扶持20個版權社會服務和中介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建立、完善版權調解機製和版權糾紛處理應急機製。 10.文化人才培育和聚焦工程。實施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優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龍頭項目,加大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專門技術領域傑出人才的培養力度。重點培育嶺南戲曲名家、美術大師、音樂名家和民間文化技藝大師等廣東特色文化名家。每年引進若幹名文學藝術名家大師、文化領軍人物。創新文化人才激勵機製。 (二)重大文化設施建設項目。 規劃新建一批代表廣東文化形象的標誌性文化工程。重點建設廣東省文物保護科技中心、廣東省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廣東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改擴建二期工程、廣東美術館改擴建工程、廣東人民藝術中心、廣東畫院等。各地要根據當地文化優勢和文化需求,建設一批重點文化工程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省文化廳要鞏固“廣東省實施《南粵錦繡工程》文化先進縣評選”成果,定期開展複查並建立退出機製。各地要將文化建設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組織實施、一同督促檢查。認真製訂實施本地區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各級領導幹部要主動適應文化強省建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提高推動文化建設的能力和水平,紮實推進文化建設不斷向前發展。 (二)完善投入機製。 建立健全文化事業發展財政保障機製,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各級財政的文化事業經費投入要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增長逐步增加。從2011年起,全省財政的文化事業經費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達到1%以上。2011年至2015年,全省投入250億元以上資金,用於支持文化強省建設。省財政設立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基層文化設施和重點文化工程項目達標的市、縣給予補助。2011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扶持文藝精品創作專項資金5000萬元,用於扶持和打造一批文藝精品佳作。加大對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建設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支持東西兩翼和山區未達標的市、縣(市、區)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建設和鄉鎮綜合文化站、農村與社區綜合文化室建設。各級公益性文化場館設施建設由同級財政負責,農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公共文化設施和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省、市兩級設立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確保農村重點文化建設資金需求。改革對文化事業的投入方式,實行按項目撥款和以獎代撥,加強文化投入的績效考核。支持社會組織、機構、個人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引導文化非營利機構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將其文化產品、文化設施委托公益性文化機構管理,用於開展麵向大眾的文化活動。扶持活力強、影響大的優秀社會文化組織和民間文藝團體,鼓勵民間文藝團體和個人開展文藝精品創作。 (三)健全和落實文化經濟政策。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製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轉製為企業和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114號)有關規定。製訂實施有利於加快我省文化強省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要落實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規定。要將文化建設用地納入各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確保文化建設用地規模,優先安排重大文化基礎設施和標誌性文化工程用地。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設施所需用地,符合法定劃撥用地範圍的應當以劃撥方式供地。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可全部或部分免交各項工程的二類費用。 (四)優化文化人才體係。 大力培養文化專業人才,把廣東打造成為富有吸引力、競爭力和創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重視基層文化隊伍建設,落實中央六部委《關於加強地方縣級和城鄉基層宣傳文化隊伍建設的若幹意見》(中宣發〔2010〕14號),完善機構編製、學習培訓、待遇保障等方麵的政策措施,吸引優秀文化人才服務基層。建立幹部培訓機製,加強對文化幹部隊伍的培訓,省、市文化部門每年舉辦基層幹部培訓班。探索實行政府機關人才、文化經營管理人才、文化專業技術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製度,推進人才合理流動。大力發展文化職業教育,組建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廣東省廣播影視職業技術學院,培養各類專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優化專業結構,開設文化創意、數字動漫、新傳媒等專業,與文化企事業單位共建培養基地。重視發現和培養社會文化人才。對非公有製文化單位人員評定職稱、參與培訓、申報項目、表彰獎勵同等對待。 積極引進高端文化人才。製訂《引進文化領域高層次人才辦法》,把文化領域人才納入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廣東省南粵功勳獎和南粵創新獎範圍,落實配套政策,麵向國內外重點引進文藝名家、文化領軍人物。創新人才引進合作機製,鼓勵以多種形式引進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其團隊。 完善人才激勵評價機製。出台實施《廣東省文化企事業單位智力貢獻參與分配的實施意見》,允許文化人才通過技術、專利、品牌入股,探索高層次文化人才協議工資製和項目工資製等多種分配形式。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係,對重大文化成果進行獎勵。每5年評選一次“廣東文藝終身成就獎”,每3年評選一次“廣東文化發展貢獻獎”、“廣東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廣東民間文化技藝大師”,每兩年評選一次“基層先進文化單位”和“基層先進文化工作者”。實施特級專家聘任、首席專家和文化大師工作室製度。 (五)推進文化法製建設。 完善地方性文化法規體係。加強對文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嚴格依法行政。推行行政執法責任製,規範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營造良好的文化法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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