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
機製辦公室 省紀委辦公廳公開通報2起
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
日前,廣東省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製辦公室會同省紀委辦公廳對2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具體如下:
1.清遠市民政部門違規對社會工作服務站開展考核。2025年1月,清遠市民政局未經報備自行組織對各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開展了2024年度工作考核,該做法不符合《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幹規定》關於“嚴格計劃和備案管理”、“縣及以下單位的所有考核事項合並開展,對縣、鄉、村的考核分別由市、縣、鄉統一組織實施,其他單位不單獨開展考核”的要求。考核量化表將“縣(市、區)召開聯席會不少於1次”、“鄉鎮(街道)召開推進會不少於2次”、“年度內社工站工作獲得縣級以上媒體或報刊雜誌報道不少於1次”等作為評分指標,違反了“不把是否開會發文作為評判工作優劣的標準”、“不得將在刊物和媒體刊發文章信息、經驗做法等作為督查檢查考核內容”的要求。考核一律要求各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準備工作彙報PPT,還要求對照近30項考核指標準備核查台賬、走訪記錄、現場照片等大量佐證材料,明顯增加基層負擔。
2.潮州市和湘橋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製定文件征求意見過頻過急。潮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牽頭製定市“城鄉品質提升年”實施方案過程中,於2025年1月至2月在20多天內先後3次向各縣區及市直有關單位征求意見,要求1—2個工作日內反饋修改意見,有時周五發出要求周六反饋。潮州市湘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的3次征求意見函都轉發各鎮街和區各相關單位征求意見,且都是臨近下午下班時間發出,要求當天或次日反饋。此外,湘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在起草該區“城鄉品質提升年”實施方案時,於2月至3月又先後3次發函征求各鎮街和相關部門意見,其中2次是要求發出的次日就反饋意見,絕大部分鎮街連續3次反饋無意見,該方案征求意見環節時間要求過緊,3月底征求完意見後卻遲遲不印發,直至6月15日才印發實施。
以上問題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門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存在差距,落實精簡優化基層考核工作要求不到位,文件征求意見過頻過急,工作方式方法不當,增加基層負擔。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鞏固深化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嚴格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幹規定》,對照通報指出的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加重基層負擔的典型表現,舉一反三、全麵排查、係統整改,進一步統籌為基層減負和賦能,讓基層幹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動發展、服務群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