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7期

2025年10月15日出版

首頁 > 政務公開 > 省政府公報 > 2025年 > 第27期
【打印】 【字體: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1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5年9月15日十四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王偉中

2025年9月24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按照國家有關部署,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規章:

  一、廣東省出租小汽車計費器管理辦法(1987年1月26日粵辦函〔1987〕41號公布 根據1998年1月1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修正)

  二、廣東省印章刻製管理規定(1987年10月9日粵府辦〔1987〕111號公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修正)

  三、廣東省食鹽專營管理實施細則(1997年7月1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機閱讀

打印

下載、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