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映。
廣東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日
廣東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我省數字政府一體化平台和大數據支撐優勢,進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一網通辦”,製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為抓手,堅持“應進必進、公開透明、規則統一、利企便民”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質量,不斷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製機製。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底前,依托數字政府公共支撐平台,形成以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為樞紐,縱向貫通國家與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橫向連接各行業公共資源交易係統及監管係統的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交易平台體係進行交易,交易目錄動態管理機製進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現製度規則統一、技術標準統一、信息資源共享,基本實現電子化交易和全過程在線實時監管。到2021年,全省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更加完善,交易環節大幅簡化,監管體係進一步健全,適應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的公共資源在線一體化交易模式基本形成。
二、進一步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
(一)建設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建設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廣東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加快推進市場主體依法建設運營的公共資源電子交易係統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對接,納入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及監督係統覆蓋範圍,形成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以數字政府公共支撐平台為基礎,建立統一的公共服務係統,聯通各類電子交易係統和各行業監督係統,形成“一平台三係統”架構,構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網通辦”新格局。(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交易為重點,依托數字政府公共支撐能力,加快推進電子化交易全麵實施,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從依托有形場所向以電子化平台為主轉變,逐步實現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國資委等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
(三)提升平台公共支撐能力。依托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統一身份認證平台、統一電子證照庫等公共支撐體係,增強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公共支撐能力,為全省各級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係統提供數據平台、公共支撐和綜合技術保障。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保函、電子印章、電子文件等在公共資源交易中的應用,實現各級各類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統一服務導航、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簽章、統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統一專家服務信息、統一電子檔案管理,做到各類交易數據實時共享、互聯互通。嚴格落實各級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製度,強化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通報和應急處置等網絡安全保障體係。(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監管功能。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行業主管部門、紀委監委、審計部門的監管係統對接,實現全省監管係統互聯互通、監管信息互認共用以及全程在線監管,為紀委監委、審計部門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盤棋”監管提供支撐。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數據挖掘,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事前預警、事中管控、事後評估。建立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用評價管理體係,將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積極探索建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聯防聯治機製。(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統一平台標準規範。強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標準化建設,修訂完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場所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統籌考慮已建成的社會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相關評價認證工作,建立更加科學的平台場所設施標準和更加明晰的平台運行服務標準。在數字政府總體框架內,製定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及平台各類電子交易係統數據規範,重點圍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製定全省統一的電子化交易規則、流程、招標(采購)文件範本、技術規範和服務規範。(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創新公共資源交易機製
(一)建立交易目錄動態管理機製。依據國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修訂發布《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建立目錄動態管理機製,形成公共資源交易“一張清單”。加快推進目錄內公共資源納入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交易,在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進平台的基礎上,重點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海洋資源、河流資源、林權、排汙權、碳排放權、特許經營權等公共資源交易進平台,逐步將平台覆蓋範圍擴大到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各類公共資源,做到“平台之外無交易”。各地級以上市可根據省級目錄結合當地實際,製定和發布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對納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新類型,及時製定統一交易規則。(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資源跨區域交易。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製度,全麵清理取消限製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規定,防止地方保護或行業壟斷,禁止設置注冊登記、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製擔保、強製要求在當地投資、人員業績考核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限製性條件。積極推進省內市場主體跨地市自主選擇平台進行公共資源交易。(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公共資源配置方式。對於納入《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管理的公共資源交易要完善交易製度和價格形成機製,積極運用招標投標、拍賣、掛牌、網絡競價等競爭性交易方式,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全麵推廣藥品和醫用耗材集團采購,進一步完善藥品遴選機製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製。對具備合法交易條件的建設用地開發權益、文化旅遊產業產權和經營權等公共資源交易新類型,結合實際探索引入科學合理的市場競爭機製。(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
(一)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分類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事項,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環節,以及能夠采用告知承諾製和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推廣公共資源交易多項業務合並“一表申請”,以及市場主體基本信息資料一次收集、重複使用、及時更新,進一步減免辦事材料。不斷提高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推行交易服務“一網通辦”,逐步實現辦事“零跑動”。(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交易服務“指尖辦”。在數字政府“粵商通”“粵省事”等移動yabo2018柏林赫塔 平台搭建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移動端入口,逐步將交易申請、場地安排、中標(成交)結果確認等涉及市場主體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工作集成到移動端預約或受理。運用“好差評”製度開展服務跟蹤評價,促進交易服務質量和水平提升。(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公共服務定位。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履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主要運行服務機構職能,根據服務需求,不斷推進見證、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升級,加強交易數據綜合分析,嚴格保障數據安全。優化交易活動的現場管理,形成統一規範的交易流程,推動交易服務標準化。(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四)提升專家服務管理水平。完善評標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建立評標評審專家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製度,健全專家征集、培訓、考核和清退機製,嚴格專家入庫初審、續聘審核、入庫續聘考試。加強專家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專家隊伍從業水準。加強全省專家資源整合共享,建立統一服務的專家庫,各地可遠程在線抽取專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將其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管理,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運行維護經費。各地級以上市原則上參照省級組織架構,建立完善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工作機製。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完善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委員會工作機製,加強對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導協調,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對推進工作不力、整合不到位的視情進行通報,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