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中國曆史文化名鎮
中山市黃圃鎮保護規劃(2019—2035年)的批複
粵府函〔2023〕82號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批準實施〈國家級曆史文化名鎮中山市黃圃鎮保護規劃(2019—2035年)〉的請示》(中府〔2022〕85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曆史文化名鎮中山市黃圃鎮保護規劃(2019—2035年)》(以下簡稱《保護規劃》)。規劃期限為2019—2035年。規劃範圍為黃圃鎮鎮域轄區範圍,麵積約88.35平方公裏。保護範圍為北至鼇興街、南至大慶路—南坑路—白鶴山及柳枝崗山體南緣、西至鎮一湧、東至富東北街的圍合區域,麵積為171.37公頃。其中,核心保護範圍包括鼇山古村和黃圃古碼頭遺址及古石徑的範圍,麵積約9.08公頃;建設控製地帶麵積約35.27公頃;環境協調區麵積約127.02公頃。
二、要妥善處理好曆史文化名鎮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切實加強對黃圃鎮的傳統格局、曆史風貌、空間尺度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的保護。尤其要注重保護好鼇山古村傳統空間格局及古碼頭、古石徑的海洋文化景觀。同時,要合理利用曆史文化遺存,完善公共服務體係,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三、加強規劃實施管理,確保《保護規劃》管製措施落實到位。要認真做好《保護規劃》公布實施工作,在保護範圍內,凡涉及曆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避免發生破壞和影響曆史文化名鎮保護的建設行為。要加強對曆史文化名鎮的保護和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高度重視曆史文化名鎮保護的良好氛圍。
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