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佛山曆史文化名城
保護規劃(2020—2035年)的批複
粵府函〔2023〕223號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審批佛山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0—2035年)的請示》(佛府報〔2023〕6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佛山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保護規劃》)。
二、規劃範圍為佛山市域,麵積約3797.79平方公裏。佛山曆史城區包括佛山老城、順德老城兩部分,麵積約3.86平方公裏。
佛山老城:東至市東上路、市東下路、普君北路,南至建新路(祖廟路至衛寧路)、衛國路(衛寧路至普君西路)、普君西路,西至鬆風路(南堤路至高基街)、紅路直街、護紅巷、祖廟路、衛寧路,北至護紅路、高基街(紅路直街口至鬆風路)、南堤路(鬆風路口至人民橋)、新堤路,麵積約為2.21平方公裏。
順德老城:南至高坎路,北至錦岩路、甲子路交界,東至錦岩路-蓬萊路-文秀路-縣東路-環城路-南興路-清暉路-塘邊路-高坎路一線,西至甲子路-金龍路-鑒海北路一線,麵積約為1.65平方公裏。
三、《保護規劃》要加強與佛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銜接,內容納入當地國土空間規劃。要嚴格按照《保護規劃》,保護好曆史城區整體空間格局及其周邊曆史環境,保持傳統街巷的空間形態與尺度,嚴格控製曆史城區及周邊建築高度和空間視廊,延續曆史文化名城特色。要加大對曆史文化街區、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不可移動文物、曆史建築、古樹名木、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灌溉工程遺產等各類資源的保護力度,傳承和弘揚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四、妥善處理好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合理利用曆史文化遺存,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體係,優化交通體係,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五、加強規劃實施管理,確保《保護規劃》管製措施落實到位。在保護範圍內,凡涉及曆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避免發生破壞和影響曆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建設行為。要加強對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高度重視曆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良好氛圍。
你市要認真組織公布實施《保護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