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粵府函〔2019〕428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包括八個部分,對加快推進全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作出全麵部署。
一、製定背景
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村生產力的重要基礎,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支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智能化,給農業現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李克強總理強調,要推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麵發展,加快我國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文件精神,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意見》,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麵高質高效升級、農機裝備產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
二、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八個部分,即總體目標、積極推動特色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加強農業機械化示範推廣應用、創新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改善農機作業基礎條件和大力培養農機人才和保障措施。
(一)第一部分:總體目標。
《意見》對標國務院文件精神,立足我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發展現狀,結合我省農業產業特色,提出到2020年,全省農機總動力將超過2470萬千瓦,主要農作物(水稻、馬鈴薯、花生、甘蔗)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65%,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75%。到2025年,全省農機總動力超過2600萬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76%,薄弱環節機械化全麵突破,設施農業、畜禽水產養殖和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率總體達到50%。
(二)第二至第七部分:具體措施
第二部分圍繞農機裝備科技創新和提升農機裝備供給能力,解決農業生產“有機可用”和“有好機用”等主題問題,提出:提升農機裝備技術創新能力、培育農機裝備龍頭骨幹企業、完善農機裝備產業配套和提升農機裝備產品質量等4項措施。
第三、四部分圍繞我省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和特色產業全麵機械化,解決全程全麵發展的問題,提出加快補齊全程機械化生產短板、協同構建高效機械化生產體係、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機裝備與機械化技術、加快推進智能農機示範應用和提高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能力等5項措施。
第五、六、七部分圍繞農機化發展基礎條件,解決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農機“下田難”“作業難”“存放難”等可持續發展保障等問題,提出大力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推動農機服務業態創新、加快推進農田“宜機化”建設、完善農機發展配套設施條件、健全新型農業工程人才培養體係和加強農機實用型人才培養等6項措施。
(三)第八部分:保障措施
圍繞強化支持保障,提出建立由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的省級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製。明確省、市、縣三級政府責任。
三、《意見》的主要創新舉措
一是在農機裝備創新方麵,提出:加快推進農機裝備技術創新,重點研發適應小農戶生產、丘陵山區作業的小型農機裝備以及適應特色經濟作物和畜禽水產需要的高效專用農機裝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農用無人機產業高地。
二是在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麵發展方麵,提出:廣東特色的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解決方案。打造甘蔗特色優勢區生產機械化樣板。按規定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機種機收、統防統治等農機作業服務給予補助。加快信息技術在農機裝備和農機作業上的應用。
三是在農業機械化發展支撐方麵,提出:強化農機推廣公益性定位,加強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的能力建設。增強省級農機鑒定機構公益性試驗鑒定能力。
四是在保障措施方麵,提出:建立由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的省級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製。落實省市縣三級財政保障責任,完善農機裝備購置和農機作業地方補助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