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豔說,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將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台。
黃豔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近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我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試點整體推進順利,在各試點地區和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15個城市和浙江省已實現審批時間壓縮一半、由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縮到120個工作日之內的目標,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2019年在全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麵廣,涉及部門多,涉及的法律法規也非常多。據介紹,第二批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修改建議已經兩輪專家論證並征求全國200個城市的意見,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13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即將修訂出台。
在全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主要任務目標是: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與相關係統平台互聯互通;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提高審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係。
全麵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要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實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全流程”是指在審批流程上,改革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從立項一直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覆蓋”是指在工程項目類別上,覆蓋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以外,都要納入改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