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9日發布消息稱,《關於在科創板注冊製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製的意見》已於近日發布。這是首個專門聚焦特定金融領域信息共享與失信聯合懲戒的信用監管文件。
意見從加強部際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兩方麵著手,明確了四項工作機製。其中包括:加強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注冊所需的部際監管信息查詢;加強失信信息推送;證監會、上交所在科創板審核注冊過程中,發現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在其他領域、其他部門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將其作為履行審核注冊職責的重要參考;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銀保監會、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等單位,依法依規對科創板注冊製試點中存在騙取發行注冊、信息披露違法、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的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十一項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製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製擔任相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限製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限製取得榮譽稱號或獎項等行政性懲戒措施;限製乘坐飛機、限製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等市場性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