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國務院審定,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這是在總結廣東“三舊”改造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國家層麵對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進行的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
廣東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地、科學發展的試驗區。在2008年,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率先提出了“三舊”改造概念。
在國土資源部指導下,廣東對擬改造地塊標圖建庫並編製專項規劃,統籌有序推進;采取協議出讓等優惠政策,鼓勵原土地權利人及市場主體通過多種方式參與改造,拓寬改造資金來源渠道;允許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難以獨立開發的零星土地一並納入改造範圍,實現集中連片改造;允許沒有合法用地手續的曆史用地按照用地行為發生的法律政策完善用地手續,妥善處理曆史遺留問題;加強公共設施和民生項目建設,優先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於基礎設施、市政設施、公益事業等公共設施建設,提升改造的綜合效益等一係列成功的經驗做法。
2013年,國土資源部對廣東的“三舊”改造經驗進行了全麵總結,並上報國務院,獲得同意後陸續在浙江、遼寧、上海等地推廣,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並取得了明顯成效。這次出台的《指導意見》,就是將廣東等地的經驗提煉升華為國家政策,在全國予以複製推廣。7年來,廣東省共實施改造項目8881個、麵積55萬畝,其中完成改造項目5030個、麵積29.17萬畝;累計投入改造資金過萬億;節地麵積13.8萬,節地率達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