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解讀 > 文件解讀 > 媒體解讀

廣東出台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實施方案

時間 : 2019-04-19 09:17:30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打印】 【字體: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這標誌著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等“三項製度”將在廣東省各級行政執法主體全麵推行。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責任、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最密切、最直接。

  2017年,廣東省根據中央部署在廣州、中山兩市開展了為期一年的“三項製度”試點,並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此次發布的“實施方案”根據廣東實際,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細化、增加了28項貫徹落實措施,四大方麵特點彰顯。

  在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方麵:明確了“誰執法、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細化了事前公開的各類信息;明確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應全程佩帶行政執法證件;建立了年度行政執法數據分析報告製度。

  明確從2019年5月1日起,全省行政執法事前、事後信息統一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公開;規定對接省yabo2018柏林赫塔 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係統、信用中國(廣東)係統以及各行政執法主體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做到基礎信息同源、數據標準一致。

  在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方麵:規定在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出台前,指定省司法廳牽頭製定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

  從2019年5月1日起,行政執法主體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應當進行音像記錄。

  2019年底前,各級行政執法主體要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製度,原則上應在24小時內將記錄信息儲存至指定的平台或存儲器;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製定出台本係統行政執法規範用語和音像記錄用語指引;落實《廣東省行政執法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執法案卷管理製度。

  在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方麵:實施方案細化了審核規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門可以擴大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的範圍。各級行政執法主體應編製本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布。

  利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全省法製審核人員信息庫,推動落實“法製審核人員不少於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的原則要求。

  在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方麵:實施方案要求加快“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台”建設,並於2019年底前建成統一安全的“數字政府”政務雲平台。

  此外,廣東將在2019年底前修訂出台《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廣東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廣東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辦法》《廣東省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