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取消實行16年的大學生暫緩就業政策,正式實施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政策。4月8日,省教育廳召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新聞通氣會,明確4月8日起廣東高校畢業生無須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即可“自動”於一定時間的擇業期內,與應屆畢業生享有就業、升學的同等“待遇”,執行應屆畢業生就業、升學、勞動及人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其中,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為畢業5年內。
“自動”享受應屆生同等就業升學待遇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4月份第一期發布了《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簡稱《通知》)。我省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政策從今年4月8日開始正式實施。同時,取消暫緩就業政策。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邱克楠介紹,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適用對象包括在廣東省內就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廣東省外就讀回粵就業的廣東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及出國(境)留學回粵就業的廣東省戶籍高校畢業生。
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政策實施前已畢業且在兩年內(博士研究生五年內)的畢業生也可享受擇業期的各項優惠政策。
就業擇業期政策實施後,畢業生無需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即可“自動”進入擇業期,在廣東省就業、升學方麵享有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待遇,執行應屆畢業生就業、升學、勞動及人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同等的待遇是指什麼?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代表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均與應屆畢業生有同樣機會參加升學、就業。例如,在擇業期內,可以參加麵向應屆畢業生的升學考試(如專插本考試),也可以參加麵向應屆畢業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等單位的招考。
取消暫緩就業、實行擇業期後,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條件設置須調整。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用人單位要將以往設置的與暫緩就業有關的招考條件作出相應調整,改為擇業期內的畢業生都可以報考。
如何防止企業對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區別對待,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地?邱克楠表示,《通知》是一個法規性文件,各地各部門各行業都有責任、有義務要落實,相關部門也會通過法律、行政的力量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落實,讓它真正惠及所有畢業生。
畢業生擇業期內可進行多次改派
此前,我省的暫緩就業政策已實施了16年,每年5萬多名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約占廣東高校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十分之一。
邱克楠表示,享受暫緩就業政策的受眾麵較窄,辦理手續較繁瑣,存在不少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就業擇業期政策免去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環節,規定在擇業期限內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廣東省就業、升學方麵享有與應屆生同等的待遇,把原來暫緩就業政策惠及的畢業生受眾麵擴大到所有的畢業生,讓廣大畢業生有更多時間和機會去就業、擇業和升學。
先前,畢業生暫緩就業後,戶口關係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擇業期內畢業生的戶口關係如何處理?這成為不少學生關心的問題。
省公安廳治安局戶政處戶政管理科科長張敦亞表示,以往不少暫緩就業的學生2年後仍沒有轉移戶口,造成戶口在學校積壓,且對畢業生本人造成不良影響。就業擇業期政策對戶口遷移作改革,讓學生的戶口跟著家庭或者就業走,享受更多便利。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畢業生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按照政策規定,檔案、黨(團)組織關係、戶口遷回生源地。檔案由學校負責轉回生源地畢業生檔案接收相關部門;黨(團)組織關係由學校開出介紹信轉回生源地街道(村委)黨支部;戶口遷移需要向當地公安部門領取戶口遷移證,再憑遷移證和畢業證書到擬落戶地去辦理入戶手續,辦理戶口遷移不再需要提供報到證。
“畢業生離校後在擇業期內落實或變更就業去向的,可按照現行改派的有關規定進行多次改派,但同時必須先征得原工作單位的同意。”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主任科員劉琨介紹,改派後仍在擇業期內的學生,仍然享受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就業、升學待遇。
畢業生就業後辭職(退)的,如仍在擇業期限內,也可繼續參照應屆畢業生享有就業、升學的同等待遇。
實行就業擇業期政策後,畢業生慢就業的現象會不會增多?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行擇業期政策後,政策的受惠麵擴大到所有畢業生,不用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無後顧之憂,會更有利於促進畢業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