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齡津貼發放將實現無感申辦。據深圳市民政局消息,為完善深圳市高齡老人津貼製度,加強高齡老人津貼發放管理,實現養老服務精準化,深圳市擬出台《深圳市高齡老人津貼發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依托頤年卡介質和智慧養老管理平台,調整申請與發放程序、變更與終止程序、審批程序、監督管理方式以及發放日期。《管理辦法》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目前該項工作已接近尾聲。
據介紹,此次出台《管理辦法》,打破傳統的依靠人工的審批模式,依托於頤年卡介質和智慧養老管理平台,構建了“一卡一平台、前卡後平台”的管理與服務模式,建設完善聯通殯葬、戶籍、銀行等領域數據的綜合數據庫。
根據《管理辦法》,經頤年卡形成的老年人電子檔案數據與有關部門的戶籍、殯葬等數據比對後,自動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津貼發放對象,通過市政務短信平台推送申請提示短信,老年人按要求回複“同意”申請提示短信後,即視為提出申請,在審批通過後即可發放高齡老人津貼至老年人所持有的頤年卡金融賬戶中,實現無感申辦。而辦理高齡老人津貼的變更和終止時,係統準確識別增齡、戶籍和生存信息等,依靠信息係統、數據共享比對,進行動態核驗,老年人和家屬無需再跑動提交申請材料,減少辦事成本,實現主動服務。
在審批方麵,《管理辦法》借助科技手段實現審批程序的信息化,通過智慧養老管理平台核對出的異常名單才交由人工核準,減少人工幹預,減輕基層工作量,同時確保津貼發放的公平公正客觀。在監督管理方麵,《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廣東yabo2018柏林赫塔 網、“i深圳”、智慧養老管理平台進行資格認證,因特殊原因無法在線進行資格認證的老年人,可通過到社區主動核驗、預約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核驗的方式進行,方便老年人定期核驗,提高辦事效率。
對於發放日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每月20日前發放當月津貼(如遇節假日可適當順延),便於監督管理資金落實和發放情況,集中采集相關數據,為評估考核提供依據,統籌落實老年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