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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車南下”香港政策正式公布 首批開放四個城市

時間 : 2025-10-31 15:04:23 來源 : 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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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據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消息,期盼已久的“粵車南下”香港政策正式公布。

  “粵車南下”香港政策分為香港口岸停車場政策和粵車進入香港市區兩項政策,第一批先開放4個城市(廣州、珠海、江門、中山),半年後推廣到全省其他地市。2025年10月31日,《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的管理辦法》同時對外公布。

  從2025年11月1日9時起,香港機場管理局開始接受廣東私家車車主預約香港機場停車泊位申請,從11月15日零時起,獲準的廣東私家車車主可以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駛入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

  從2025年11月1日9時起至11月20日24時止,符合進入香港市區條件的廣東私家車車主可以報名參加首批12月份受理名額(按每日受理100個、17個工作日計算,共1700個)的抽簽,11月23日10時抽簽、12月9日9時接受中簽者申請,從12月23日零時起,獲準的廣東私家車車主就可於成功預約後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駛入香港市區。

  如何辦理“粵車南下”相關手續?

  PART 01

  “粵車南下”香港口岸停車場

  政策辦事指引

  •申請材料

  (一)車主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二)機動車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

  3.車輛照片(車輛左前45度、右後45度);

  4.符合香港規定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三)駕駛人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3.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赴港簽注(駕駛人為乘機旅客時不適用),或者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及有效赴港簽注(駕駛人為乘機旅客時不適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有效簽注等有效出入境證件;

  4.指定航空公司的有效機票(適用於駕駛人為乘機旅客的情形)。

  (四)乘機旅客材料(適用於轉機停車場)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有效簽注,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者外國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等有效出入境證件;

  2.指定航空公司的有效機票。

  •申請流程

  (一)登錄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國際機場自動化停車場網上預約平台”(網址:https://autoparking.hkairport.com)開立賬戶。

  (二)準備相關材料,在“香港國際機場自動化停車場網上預約平台”提交預約申請及付款(含保險)。

  (三)預約申請獲批後,“香港國際機場自動化停車場網上預約平台”向申請人發送預約確認電郵。

  PART 02

  “粵車南下”香港市區政策

  辦事指引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18周歲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內地居民,且為廣東省機動車所有人。

  (二)機動車: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為本人登記持有的1輛廣東省機動車申請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臨時入出香港市區行駛的香港牌證。機動車為在廣東省登記並領取有效牌證,車長小於6米且不超過8座(含駕駛人座位)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

  (三)備案駕駛人:每輛廣東省機動車最多可以備案2名駕駛人,駕駛人備案後不得變更。駕駛人須為年滿18周歲的內地居民,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及內地機動車駕駛證、香港正式駕駛執照,駕駛證準駕車型應當包括其申請的機動車類型。

  •申請材料

  (一)車主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二)機動車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

  (三)駕駛人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3.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4.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以及有效赴香港簽注等法定出入境證件。

  •申請流程

  (一)用戶注冊

  申請人(機動車所有人)辦理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以下簡稱“粵車南下”)業務,需要訪問“粵車南下”信息管理服務係統(以下簡稱“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網址:https://ycnx.singlewindow.gd.cn)進行用戶注冊。

  (二)初次申請

  1.身份認證,登記抽簽。首次辦理“粵車南下”業務,申請人(機動車所有人)必須先進行身份認證,認證成功後才能辦理後續的業務申請。申請人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登記抽簽。

  2.提交申請,內地審核。申請人中簽後提交申請材料,內地有關部門受理並進行預審核,相關數據通過網絡傳送給香港運輸署。

  3.辦理港方手續。香港運輸署審核並將結果告知申請人。申請人驗車、購買香港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申辦港方牌證等相關手續。

  4.內地部門審核備案。內地海關、邊檢、交管部門審核備案。

  5.預約入境香港。申請人網上向香港運輸署(網址:https://www.td.gov.hk/sc/public_services/licences_and_permits/southboundtravel/stfgveiua/index.html)預約駕車進入香港的時間。獲準後,可按照預約時間駕車經港珠澳大橋入出香港一次。

  (三)再次申請

  香港牌證有效期屆滿後,廣東省機動車需要繼續入出香港行駛的,申請人可以在香港牌證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再次提出申請。具有《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相關審核及備案將被限製。

  申請人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選擇“再次申請”,確認車輛後提交申請,後續流程參考初次申請流程。

  (四)注銷申請

  已獲得香港牌證的廣東省機動車需改變號牌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等,或者轉移所有權,或者在廣東省注銷登記的,駕駛人應當將車輛提前駛離香港、返回內地,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及時申請注銷香港牌證。

  申請人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選擇“注銷申請”,確認注銷車輛和注銷原因後提交申請。在確認注銷前,請務必按規定將車輛駛離香港、返回內地。

  •谘詢服務

  谘詢熱線:020-95198

  服務時間:24小時

  “粵車南下”信息係統服務

  服務時間:8時30分—2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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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03

  “粵車南下”香港市區政策申請

  受理名額抽簽規則

  •抽簽安排

  (一)周期設定。在政策實施初期以月為周期,每月抽簽1次。“粵車南下”信息管理服務係統(以下稱“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網站首頁定期公布抽簽安排。

  (二)報名時間。申請人(必須為機動車所有人)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填報並上傳抽簽材料。每月的20日24時為本周期抽簽報名的截止時間,在截止時間前成功報名抽簽並通過材料審核的,參加本期抽簽;從21日起至下月20日24時,其他申請人可參加下一期的抽簽(注:本期抽簽未中的,才可參加下一期抽簽)。

  (三)抽簽時間。每周期首月的23日上午10時為抽簽時間,如遇節假日,抽簽時間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中簽名額通過計算機係統自動隨機抽取產生。

  (四)結果公布。抽簽結束當日,中簽結果將在“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網站首頁公布。

  •申請抽簽

  (一)係統注冊。申請人應當在“粵車南下”信息係統注冊賬號。申請時,需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並通過短信驗證碼驗證手機號碼的真實性。

  (二)登記報名。申請人注冊成功後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報名參加抽簽,按要求填寫材料,包括本人名下機動車信息(車主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並上傳行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本期抽簽未中後再次報名抽簽的,可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確認材料後報名,對材料過期失效的,則須補正提交。

  (三)材料初審。“粵車南下”信息係統自動對申請人登記報名信息進行初步審核,檢查必填項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正確、上傳文件是否符合規定格式與大小。對於信息不完整或格式錯誤的申請,信息係統即時反饋申請人補正。

  •抽簽準備

  (一)材料複核。每月21日至22日,公安交管部門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登記信息進行再次複核。複核內容包括機動車及車主資格條件的再次確認、報名信息與材料的一致性審查等,確保進入抽簽環節的申請人完全符合規定條件。

  (二)公證監督。公證機構參與抽簽活動,對本期抽簽報名截止時間內成功報名的數據以及抽簽結果數據進行封存,並對抽簽當日全過程進行公證監督,確保抽簽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三)係統保障。公安交管部門和“粵車南下”信息係統運維團隊對抽簽信息係統進行檢查測試,確保係統運行穩定、隨機抽簽算法科學有效、係統網絡暢順。

  (四)抽簽名額。粵港雙方綜合考慮口岸通行能力、口岸連接線道路和香港市區道路通行能力以及兩地有關部門受理申請能力等因素,確定每次抽簽的名額數量,並提前在“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網站首頁向社會公布。

  •抽簽實施

  (一)啟動軟件。抽簽當日,由公證人員見證,公安交管部門人員啟動“粵車南下”信息係統抽簽軟件,對通過複核的申請人名單進行隨機抽取。

  (二)記錄過程。抽簽過程中,抽簽軟件實時記錄抽簽操作的詳細信息,包括抽簽時間、參與抽簽的申請人數量、中簽人員名單等,同步生成不可篡改的電子記錄。

  (三)生成結果。抽簽結束後,“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立即生成中簽人員名單,名單中包含中簽申請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等關鍵信息。

  •結果公布

  (一)結果公示。抽簽結束後,抽簽結果將在“粵車南下”信息係統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每月24日至26日)。公示內容包括中簽申請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後4位、車牌號、抽簽輪次等信息。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問題,可通過公示提供的監督舉報渠道反映。所有參加抽簽的申請人都可以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查看本人抽簽結果。

  (二)通知申請人。公示結束後,“粵車南下”信息係統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或者信息係統告知等方式,將中簽結果通知申請人,提醒申請人從本月27日零時起至下月26日24時前登錄“粵車南下”信息係統提交申請材料或者放棄中簽名額。

  •特殊情況處理

  (一)軟件係統故障。在抽簽過程中,如果抽簽軟件出現故障(如死機、程序錯誤、數據丟失等),立即暫停抽簽。由技術人員對軟件進行緊急排查與修複,若故障能在1小時內排除,重新從故障發生前的環節繼續抽簽;若故障無法及時排除,經公證人員與公安交管部門商議決定,並向申請人與社會公眾說明故障原因、處理過程及重新抽簽安排。

  (二)違規行為處置。中簽申請人若故意偽造、篡改關鍵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本次中簽資格,且自確認違規行為之日起,未來3年內禁止該申請人再次參與抽簽。中簽申請人在收到中簽通知後,未在規定時間內放棄中簽的,記錄1次違規。中簽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提交的,取消當次中簽資格,記錄1次違規。自確認申請人違規行為之日起,半年內禁止該申請人再次參與抽簽。

  (三)抽簽質疑與申訴。申請人對抽簽結果有質疑,可在結果公示期內,通過官方指定渠道(如申訴郵箱、電話熱線)提交申訴材料。由公安交管部門聯合公證人員、技術專家組成調查小組,對申訴內容進行調查核實。若調查發現抽簽過程存在違規操作或錯誤,宣布該次抽簽結果無效,重新組織抽簽;若確認抽簽過程公正無誤,向申訴人解釋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消除公眾質疑。